【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性别平等及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通过辅助……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性别平等及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试管婴儿技术)选择胎儿性别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 本公告旨在规范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行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
- 鼓励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尊重生命价值,促进男女平等。
二、具体规定
- 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利用辅助生殖技术为非医学需要的目的进行性别鉴定和选择。
- 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辅助生殖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向服务对象透露或暗示胚胎性别信息。
- 对于因遗传性疾病等原因确实需要进行性别选择的情况,需经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评估后方可实施,并应遵循最小伤害原则。
三、监督管理
-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辅助生殖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本公告的行为。
- 欢迎社会各界对非法从事性别选择活动的行为进行举报。一旦查实,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宣传教育
- 加大对科学健康生育理念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辅助生殖技术及其应用范围。
- 开展形式多样的性别平等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
请注意,上述内容是基于假设情景编写的一个示例文本,实际政策文件的具体表述可能会有所不同。如需了解最新最准确的信息,请参考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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